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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省招聘将禁“月薪面议”条款
湖南*飛淩提交于:2007-11-26 | 本文目前专长值:“从明年1月1日起,我省劳动保障部门将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打出‘月薪面议’等含糊不清的字样。”昨日,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说,随着我国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》及《就业促进法》明年1月1日起实施,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,应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、工作条件、职业危害、劳动报酬等。
长沙市职介中心有关负责人说,长期以来,到该中心招聘员工的单位,在张贴招聘信息时,对工资待遇、社保福利等内容往往避重就轻,“月薪面议”、“待遇高于同类公司水平”等含糊的表述经常出现。他认为,这些单位往往工资待遇较低,因担心无人应聘而遮遮掩掩。
“本职位限招男性”、“女性限身高160厘米以上”……明年1月1日起,用人单位在招聘信息中出现这样的字眼要当心了。劳动保障部门明确指出,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,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外,不得以性别为由,拒录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。
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就业权利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,失业后可以在常住地登记。登记失业人员凭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;其中符合条件的,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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